講座「2007-2008古典音樂的美感特徵」
2008-07-19 賴俊宏撰寫
「古典音樂的美感特徵」系列,是基金會成立以來,第一套透過音樂的系統歸納方式,來介紹音樂美學的講座。這是繼「西洋古典音樂史四十八講」(以CD型態紀錄)之後,劉岠渭老師與愛樂朋友們一同分享其豐厚研究積累的知性節目。
十二個講題的內容,可概分為兩大層面。一是音樂的定義。講述音樂藉著旋律、和聲、節奏,及音階、調性、速度、力度等樂音的基礎元素,如何被有意識的組合構成完整的段落,從音符單元排列,建構為具生命型式的篇章。第二個層次,是音樂的這些構成特徵,對人所引起的欣賞哲學。講述了音樂做為聲音的藝術,所產生的情緒、色調、語態,和織度、對比、風格等美學感觀。
「倫理」與「熱情」
希臘文“Ethos”(「倫理」)與“Pathos”(「熱情」), 被用以描述整個西方古典音樂的精神。它們被引申為代表古典的與浪漫的、理性的與感性的、和大眾的與私密的領域。這兩股力量以各種形態,支配音樂的主體內涵,代表大調與小調、光亮與晦暗、清晰與模糊、規範與偏離、均衡與躁動、古典精神與浪漫精神。自音樂的最基礎元素即含有此二力量,以不同比例塑造其性格,向外延伸形成曲風,更向外擴大形成時代風格。
海頓(Joseph Haydn, 1732-1809), 莫札特(Wolfgang Amadeus Mozart, 1756-1791)和貝多芬(Ludwig van Beethoven, 1770-1827)這三位大師的藝術,成就音樂歷史上「古典風格」的極至。他們曲風互相影響,從創作環境來看,一位是宮廷作曲家,一位是先為教廷服務,後來成為自由作家,貝多芬則是個完全獨立的創作者了。這是從中古世紀(Middle Ages)以來,作曲家成為一門專職後的大轉變,是故從他們的作品裡,可以循跡發現美學觀點的演變典型。
在海頓的D大調大提琴協奏曲(Cello Concerto, Hob. VIIb, No.2)慢板樂章起始,主奏樂器(大提琴)奏完主題後,樂隊也跟著哼唱了一遍,這可類比為君主與人民的階級關係,一呼百諾的對應象徵。貝多芬可就沒那麼乖順了。例如,在第二首鋼琴協奏曲(Piano Concerto No.2, Op.19)的迴旋曲樂章起始段落,樂隊同樣跟隨反覆著獨奏鋼琴的主題,然而,在外觀上,樂隊不再完全覆述鋼琴的古典式句型2-2-1-1-2(各句小節數),而是擴充變化尾句成2-2-1-1-8. 莫札特離開故鄉薩爾茲堡(Salzburg)後,在維也納的十年,作品愈為精彩深化。如果將音樂作品中的古典精神與浪漫精神排在光譜的兩極,則莫札特立於海頓和貝多芬之間; 另一位維也納大師—舒伯特(Franz Schubert, 1797-1828), 就完全站在浪漫的世代這一端了,聽聽這鋼琴細碎的呢喃註1…於是,浪漫之風就這樣吹拂了過來。
藝術發展的原則,在於本體的建立,與本體的偏離,兩者產生對比性的美感。偏離,即是「變化」的過程。例如:調性的轉變;語態「起、承、轉、合」中的「轉」;前述古典式句型中間的短句;或是奏鳴曲式的發展部段落。「變化」,是樂音流動的驅力,是通往新的可能之道路,也是粹練的過程。經過偏離之後,若再回歸到本體,則產生平衡,安定的美感。就風格而言,許多作曲家被定位為開創者,許多是深化者,許多則吸收新的元素,走出既定模式而開創新時代風格,如此的輪轉、交替。
「絕對音樂」與「標題音樂」
就內容而言,音樂所要表現的,可劃歸為「絕對音樂」與「標題音樂」。探討的是「自律」(Autonom)與「他律」(Heteronom)的意涵。前者論究音樂本身純粹的美,而後者觸及音樂本身之外的其他因素造成的美感,例如,對大自然景物,或是人文事物,包括:文詞、繪畫、戲劇、歷史事件以及心境、情緒上的聯想。
作曲家可能受到某個主體(Object)引發,成為創作動機。以貝多芬的C小調交響曲(Symphony No.5, Op.67)為例,流傳的軼事和其動機音型,指向一種標題—「命運」或「命運的敲門聲」。以音型特色來說,自有其令人聯想玩味之處。當然,即便可能涉及聲音的模仿過程,作者也達到了由淺層的擬聲,拓展到深層的哲理論證。再則,此曲由高密度之動機音型發展組成,這個過程與純粹音樂的意涵又甚為貼近,是其「絕對音樂」的面相所在。拿第六號交響曲「田園」(Symphony No.6 “Pastorale”, Op.68)來參照,儘管此曲也具樂章間主題關連和密集動機音型發展現象(特別是第一樂章),不過,憑藉顯見的景物擬聲來看,不勞作者在總譜上的提示,這是鮮活的描繪大自然—人與大自然的音樂。
許多樂曲是否具標題意涵,有時是模糊難辨的,這主觀的牽涉到作者本身在創作時是否有設定描繪對象。就聆賞者而言,「絕對音樂」和「標題音樂」可視為對樂曲中「音樂的純粹性」和「音樂的標題性」的感受。在拉赫曼尼諾夫(Sergei Vasilyevich Rachmaninov, 1873-1943)的大提琴與鋼琴奏鳴曲(Sonata for Cello and Piano, Op.19)慢板中,儘管沒有標題,卻也能表現出悵然的、無奈的…標題感。雖是俄國人,但這裡的音樂不受限於斯拉夫民族風格;儘管沒有指示的描寫對象,他卻超越了能夠局限他的標題,表現了超越民族的情感。
曲例特色
器樂與歌樂是發聲之主要媒介,人聲的開發、運用,形成了藝術歌曲以及歌劇等,與詩文結合之藝術。老師在課程中所使用的曲例,在器樂曲和聲樂曲的選擇,也達到比例的均衡。除此之外,在講述各專題所列舉的樂曲型態,亦求多樣與含括性。例如,在「特定節奏」中列舉的曲例註2,涵蓋了各時期代表性作曲家的作品,器樂、聲樂之作兼具,管弦樂(含合奏)、室內樂(含獨奏)皆有。
另外,在介紹「時代風格」時,以各當代奠定或發展成熟的樂曲型態為曲例,直接切中核心且精鍊,例如,浪漫時期風格即以鋼琴個性小品(台中明德女中講座)和鋼琴協奏曲(台北YWCA講座)來解說。而絕妙好例出現於「音程」的曲例,在華格納(Richard Wagner, 1813-1883)紐倫堡名歌手(Meistersinger von Nürnberg)劇樂序曲主題裡,幾秒的瞬間,音樂好像在自我介紹般,依序展示了跳進、級進上行、半音下行等特徵。在「對比」的解說曲例所舉—樂章內段落的對比,使用了布拉姆斯(Johannes Brahms, 1833-1897)為管弦樂所做的第一首小夜曲(Serenade No.1, Op.11), 其小步舞曲樂章內的兩個主段落—Menuetto-Trio, 同時具有樂器使用(木管為主相對於弦樂)、節奏(斷音與連音)和調性(大調與小調)的截然對比,這些樂曲有如大作曲家為我們所寫的現成音樂教材。
註1 舒伯特:即興曲 Impromptus, Op.90 No.3
註2 特定節奏模式曲例
韓德爾:小步舞曲 (選自「皇家煙火」組曲)
柴可夫斯基:阿拉伯舞曲 (選自「胡桃鉗」組曲)
布拉姆斯:德意志安魂曲,第二樂章
舒伯特:弦樂四重奏「死與少女」,第一樂章
李斯特:帕格尼尼主題變奏曲
莫札特:鋼琴奏鳴曲,K.331,第一樂章
「平安夜」
佛瑞:西西里舞曲
柴可夫斯基:第六號交響曲「悲愴」,第二樂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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